[專欄]以健康之名:讀筒井康隆〈最後的吸菸者〉

作者:葉明叡


「健康第一,是反菸運動者的至高無上綱領。寧要健康,一『思』不苟,他們絕不會為了一分一毫的思想,而犧牲了健康。這樣的不吸菸者,簡直就是傻蛋一個!即使傻蛋們都能長命百歲,結果也只是成為年輕人的累贅,一大群癡呆老頭罷了。」

藉著故事主角小說家「我」之筆,作者寫出了這樣一段話,可說是整部作品的核心質問─究竟,健康是否就是最至高無上、無可質疑的終極價值?

在故事中,作者描繪了一個無菸烏托邦(或反烏托邦,端視讀者立場而定)的未來日本社會,吸菸者一步步遭到汙名、被視為社會害蟲,反菸運動獲得空前勝利。公園貼出告示「狗及吸菸者禁止入內」;吸菸公眾人物紛紛被迫表態放棄吸菸,不願表態者被列入「仍未戒菸的著名人士」清單;菸品貿易遭禁絕,僅有黑市私貨。人際互動上,一開始僅止於表達對吸菸者的不滿,到後來,演變為騷擾吸菸者生活,甚至動以私刑等。故事尾聲,情勢上升到全面戰爭,或應該說,徹底解決吸菸者問題的最終方案(Final Solution),至於最後的吸菸者「我」的結局,則是神來一筆,出乎意料的中肯(懇請諸君去找來看吧)。



雖然是個架空世界的故事,歷史上相似事件卻屢見不鮮,未經反省的集體行動,說好聽些可以形成新的文化、社會規範,但也可能是壓迫和宰制的根源,〈最後的吸菸者〉對此刻劃可說入木三分。舉凡對於所謂「國際潮流」的跟隨,生活細節中政治正確的表態,公共輿論中的群起口誅筆伐,到越來越實際的社會排除行動,人們對於吸菸者群體欲除之而後快的集體意識形成等。

人們將對於健康價值的「信仰」推至最上位的同時,無可避免地需要以犧牲其他信仰作為代價,例如,對於某種程度的個人自由的信仰、對於致病因素的價值判斷。這之間的價值權衡取捨,則會透過一次次的小規模信仰衝突不斷確立新的邊界,最終形成新的規範。起初,或許是出於避免二手菸對他人造成健康危害,而對影響他人的吸菸行為加以管制;接著,為了促進吸菸者本身的健康,而對自我危害的吸菸行為加以管制;漸次,為了彌補吸菸者罹病所造成的公共醫療成本,而抽取健康捐作為補償基金,到此時,吸菸行為本身,相較於其他對健康會造成危害的因素,已被賦予額外的負面評價─試想,還有哪些個人或法人行為,會特別被抽取費用來補償健保基金?

在此,我們並非意在論斷或批判健康價值本身的對錯,而在向快速接受此價值信仰的醫藥衛生從業者和學徒、認可WHO健康定義「身體的、心理的和社會的完全安適狀態,而不僅是沒有疾病或殘障發生而已」的諸君,點出健康價值的相對性,點出,即使以健康之名高舉戰旗,我們也未必就是正義之師。除了健康,或許還有其他更重要、更值得人們去追求的價值,像是自由啊、其他形式的正義啊、民主啊、文化啊、犧牲健康獲得的思想躍進啊、受過傷後才懂得的喜樂啊、人權啊等等。由於在諸君的專業訓練過程中,早已經過無數或明或暗的教條式灌輸,故我們認為有特別提出的必要。

讀者或許覺得,〈最後的吸菸者〉作者未免過於誇大,即使人們再不滿菸害,也不可能對個人權利有如此程度的侵害,然而,某種意義上這也僅只是程度問題。在故事中,吸菸者搭乘新幹線時被加收票價、乘坐區劃於破爛的吸菸車廂,相比之下,如今台灣大眾運輸早已更進一步,實施全面禁菸了,其他公園、學校、公共機構等亦同;部分機構雖有室外得設置吸菸區的規定,實際上多數機構皆沒有設置。這就是最為「進步」、符合國際潮流「菸草控制框架公約(FCTC)」的台灣《菸害防制法》。更有甚者,據報導,2017年12月底行政院最新通過的修正草案中(尚待立法院三讀通過),提高菸盒外警示圖文的面積比例至85%,並納入對電子菸的全面管制,對第15條得設置室外吸菸區或特定時段得室內吸菸之例外條款亦全部刪除。


日本戶外吸煙室(由作者提供)

值此時刻,對於醫藥衛生領域的從業者和學徒而言,閱讀此部小說,會是反身自我的絕佳體驗。透過筒井康隆嘻笑怒罵、甚至驚世駭俗的詰問,擁護健康信仰的諸君可稍加思考,以健康之名,我們在眾多價值間要如何取捨,我們又在何時、於不知不覺間,做出了這樣的抉擇。

按:〈最後的吸菸者〉為筒井康隆於1987年發表的短篇小說,中譯版首先於1997年刊於《人間副刊》,不易尋得,後收錄於2017年9月允晨文化發行的筒井康隆小說集《最後的吸菸者》,藉此機會推薦給各位。另,筆者本人是極度厭惡菸味的,尤其痛恨從鄰近公寓飄散而來的菸味,防不勝防,擋無可擋,因此個人傾向主張立法禁絕所有場所中影響他人、無法控制汙染物飄散方向的吸菸行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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